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现就毕业生电动车处置及校园废旧非机动车清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毕业生电动车规范处置是文明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部门、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积极配合。
二、处置方案
(一)自主处置
毕业生可将电动车自行带离校园或校外回收,不允许校内买卖。
(二)校内报废服务
学校将联系湖州市车辆管理所,于2025年6月7日到9日,在25幢学生公寓架空层设置报废点,请有需要的师生带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废处置。每辆报废电动车享受约160元的补贴(以实际评估为准)。
(三)校内回收服务
为方便学生处理自有电动车,新日、雅马哈等电动车营销厂商于2025年6月5日至6月7日,在东校区篮球场设置电动车回收点,请带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以旧换补贴处置。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20%补贴(最高500元/辆)。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10%补贴(最高300元/辆)。详见附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三、重要提示
(一)校内禁止随意赠送或转让电动车,避免引发后续法律纠纷。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醒低年级学生不得购买、接收毕业生转让或赠送电动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责任纠纷或经济损失。
(二)学校将于2025年9月份开始实行电动车登记备案制度,具备行驶证、号牌、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明、意外保险等合法凭证者,可申请上牌,学校将执行“一车一牌、无牌禁用”管理制度,对违规车辆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废旧非机动车清理
为有效处理废弃非机动车占用公共资源、影响通行秩序、破坏校园环境等问题,学校将对废弃自行车和电动车开展集中清理。
(一)清理时间
2025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二)清理范围
校园内无牌无证、非标电动车,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无气、爆胎、落满灰尘等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和电动车。
(三)注意事项
清理车辆集中停放在东校区田径场东北侧。未上牌的新购买车辆或长期停放但仍需使用的车辆请在明显位置贴上“请勿清理”字样。若被清理车辆仍需继续使用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到东校区明达楼118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被清理车辆认领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为无主车辆,学校将统一进行处理。
安全保卫部 学工部 研工部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