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工户口办理须知
办理业务:办理户口同意迁入证明、集体户口页借用、户口问题咨询等。
办理地点:学校西校区大门南侧警务站(湖州二中斜对面)
联系电话:0572-2322575
办理时间:工作日 时间:8:30 -11:30 13:30-17:00
户口迁入所需材料及程序:
1、引进人才合同。
2、迁移人员迁出地最新的户口本。
3、迁移所有人员身份证(夫妻需要结婚证、孩子需要出生证)。
4、学校出具同意迁入证明。(学校西校区大门南侧警务站办理)
5、引进人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市土管出具所有人(配偶和孩子)的无房证明。
准备好1-5 材料后,请到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路66号)土管窗口办理材料6无房证明,再到公安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办证中心户籍窗口联系电话:0572-2219110
温馨提示:因个人情况不一及政策的变化,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业务前,建议电话咨询市民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确认办理所需材料是否齐全。
户口迁出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到落户单位开具户籍准入证明。(办理咨询落户地政策)
2、户口簿
3、身份证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请到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66号)公安户籍窗口办理迁出,联系电话:0572-2219110
二、新生户口迁入须知
每年户口需迁入学校的新生在报道之日起2周内,由各学院当年负责户口的辅导员通知、收集、核对并统计汇总本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统计表。
户口迁入所需资料包括:迁移证原件、入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学院新生户口迁移统计表,一并交至明达楼118办公室,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老师前往办证中心统一办理入户。
三、当年毕业生户口迁出须知
当年毕业生在规定离校日期前2周,由各学院当年负责的辅导员通知、收集、核对并统计汇总本学院的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表。其中,务必跟学生确认核实户口迁往地址。迁往工作单位的,请务必跟单位确认好落户地址;迁往原籍的,需将原籍地址填写清楚。
各学院将毕业生户口迁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明达楼118办公室,由保卫部负责任老师前往办证中心统一办理迁出。
分管老师:李涛老师
联系方式及地址:0572-2322575 15067219672(699672) 明达楼1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