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院治安预警信息(2018年第6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3427



【案例】


    南京某高校四年级学生小马在找工作过程中偶遇同乡李某,同乡李某听说小马正在找工作,即对小马讲“某市交通局正在招工,现还有一个管理职位尚未确定人选,该局领导正委托其帮助物色合适人选”。小马听有这么好的机会,即请求李某帮忙成全。李某当即拔打了一个电话,并告诉小马已与该局局长取得联系,数天后可前去交通局面试。此后,李某以需要交纳管理费用、疏通关系、酬谢领导等为由,先后向小马索要15000元集资款、760元服装费、33000元活动费,并向小马家人借用了6万元钱。当年3月中旬,小马到某市交通局询问工作落实情况时才发现这是一个骗局。后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小马挽回了经济损失,李某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小马耽搁了近4个月的找工作时间。


        


【案件警示】


小马的轻易上当受骗,发人深思。李某的行骗技俩并不高明,只是一方面摸准了小马求职心切,便投其所好引诱上钩;另一方面抓住了小马家人为小马求职送礼,不愿张扬的心理,从中大做文章。小马由于阅历较浅,思想单纯,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及易受骗。


    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上当受骗的现象屡见不鲜。为防止求职过程中上当受骗,即将毕业的同学应注意:求职时要尽可能通过组织,到人才市场、大学生供需见面会上双向选择,这是主渠道,不要轻率自找门路;可通过学校、组织、亲友多方了解单位状况、工作性质等,有条件的也可以亲自登门,进行实地考查、了解,以便争取主动,防止以后发生不必要的民事纠纷;一旦在求职过程中发现被骗或单位搞非法招聘,要立即向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反映,并注意保留证据,提供有关线索,协助调查,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