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院治安预警信息(2017年第2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31浏览次数:392


【案例】:

2017年02230839分,吴兴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市区湖师院西校区*****室发生诈骗。经出警了解,201722216时许,报警人赵**(女,22岁,住湖师院西校区*****室电话187*****116)在湖师院西校区*****室用手机上网看到QQQQ15******48)群的一个兼职群,叫湖州师院兼职群(QQ22*****72)。群里有个叫“口感”的人在群里发了一条关于兼职的信息,信息里附带有一个QQ号(48*****51),其就用自己的QQQQ29******86)加对方QQ为好友,对方问其要不要做兼职,其说好的,对方让其填了一份入职申请表,其填好后发了上去,对方说审核通过,可以刷第一单了(是120元的商品),其点进去之后,对方让其购买不要付款,然后发来一个二维码让其扫一下,其就扫二维码(事主的支付宝帐号18******116)支付了120元,事后对方说其的支付宝有异常,让其把自己的微信(微信号xu07***4)二维码给对方,其就将微信二维码给了对方,不一会其的微信就收到对方发来的126元(含加佣金6元),后对方给其的第二个任务是刷三个单(分别是600元、2400元、6000元),其以同样方式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支付了三单共9000元,支付之后对方说支付时间过长,系统产生冻结,需要激活,让其重新刷单一次,其又照做支付了9000元。事后对方说不能返还,说支付时间过长,需要激活,让其再刷一次,其说没钱了,对方让其再支付激活费3600元就可以了,其又照做了,但对方又说系统只激活了百分之97,还要再次激活百分之3,其觉得不对,遂报案,始发现被骗,共损失人民币21600元。

【案件警示】:

通过网络刷单兼职的诱惑谎言诈骗学生钱财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高校学生,大学生活相对于以前的学习生活独立,很多学生想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兼职来减轻家庭负担,赚取一点生活或学习费用。诈骗犯罪人员正是利用大学生的这种心理,以各种能立即且较容易实现的金钱报酬来骗取大学生的信任,一步步的将受害人的钱财骗入囊中,直至受害人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针对此类案件此类案件侦破难度相对较大,希望同学们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做到以下几点:

1.  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刷单兼职,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各种理由方式要自己将钱物汇给对方。

2.  公安部门强调刷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提醒各位学生朋友不要参与任何刷单兼职。

3.  需要获得兼职信息,可以到学校学生处设立的勤工俭学及助困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