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院治安预警信息(2017年第1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9浏览次数:395




【案例】:

2016年1205日18时28分,吴兴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市区湖师院西校区*****室发生诈骗。经出警了解,20161251730分许,报警人周某(男,20岁,住湖师院西校区*****室,电话178******52)在湖师院西校区*****室手机上网时,其收到同学QQQQ14******49,事主未提供同学姓名)发来的信息,称对方的朋友住院需要2000元钱,让其加对方朋友的微信,其就用自己的微信(微信号码和QQ号码同一,105******8)加了对方的微信(微信号c***80),对方在微信中说,叫其通过微信转帐2000元钱过去,其说只有1000元钱,对方说行,于是其就通过自己的微信向对方的微信上转了1000元钱。事后其打电话给同学(事主未提供其同学电话号码),其同学说QQ被盗,此时始发现被骗,遂报案,损失人民币1000元。

【案件警示】:

近期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冒充好友亲戚同学诈骗钱财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主要作案对象是高校学生。高校学生社会阅历浅,防范意识差,容易亲信对方。且作案嫌疑人往往以情况紧急,以住院急救、交通事故等理由称急需用钱,受害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容易受骗。

  针对此类案件此类案件侦破难度相对较大,希望同学们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轻易相信通过QQ、微信甚至视频等方式来借钱的人员。

2.如果对方确有急事,自己应通过手机等方式直接联系对方,如联系不到时,可以联系对方好友、父母等,确定事情的真实性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