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有效提升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我处已对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数据库进行优化,对数据库内未统计的车辆进行清理,并制作了校内车辆通行证(教职工专用通道凭证),近日将发放,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 校内车辆通行证须摆放于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显眼位置,如遇车牌无法识别,门禁系统无法起竿,校卫队员将对校内通行证进行核对,凭证放行。
2. 校内车辆通行证请妥善保管,一车一证,不许伪造、转借,如发现通行证牌照号跟车牌号不一致的,将暂扣其通行证,并须从收费通道离开,待查明情况后再做处理,直至取消本通行证车辆使用权利。
3. 各部门在统计教职工车辆信息时如有遗漏而被清理的,请按照校内车辆登记流程,携带相关材料来保卫处(明达楼120室)重新办理登记录入。
4. 双职工在各自部门上报同一车牌的,只发放一张通行证,如有重复,请交还保卫处。发放通行证过程中有问题的,请联系保卫处金骁老师,联系电话:2321060。
保卫处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