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等级平安校园考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07浏览次数:43

通    知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浙江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全省第一批高校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情况的通报》(浙综委校园专项组〔2014〕1号) 要求,我校被列入第二批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单位。学校决定于近期召开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暨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评动员会,请各部门、下属学院对照《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师院党发〔2013〕21号)、《高校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指南》及《湖州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校园安全稳定月度工作重点》(湖师院党办发〔2014〕15号)进行认真自查自评。自评重点:
    一、重点检查月度工作重点完成情况;
    二、对照《高校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指南》做好自评工作,对扣分点作文字说明,对于排查出来的每一项安全稳定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建立工作档案,限期做好化解工作;
    三、如需学校解决的问题,与会时重点汇报,请做好准备工作;
    四、根据《高校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指南》的要求收集整理好支撑材料,与2014年12月底上交保卫处104办公室。
    五、请各学院、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联络员,名单报保卫处104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