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07浏览次数:52


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
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下属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湖州师范学院
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管理,保障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各校区校门口和重要路口安装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所有机动车辆(除两轮摩托车外)均应凭智能交通卡进出校门。为确保智能化管理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智能交通卡的分类及适用
智能交通卡分为固定智能交通卡(以下简称“固定卡”)和临时智能交通卡(以下简称“临时卡”)。固定卡为远程卡,适用于学校公务用车及本校教职工、全日制学生等需经常进出校园和校内通行的机动车辆。持固定智能交通卡的车辆,经智能收费管理系统远程自动识别后,实现不停车自动开闸放行。临时卡为近距离智能卡,适用于未办理固定卡的临时进出车辆。临时来校车辆在进校门时需领取临时智能交通卡,出校门时经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读卡、验证、计时收费后放行。
二、机动车辆的分类及收费标准
根据“严格控制、分类收费”原则,经学校审核同意,报经公安、物价部门备案,对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按不同类别收取相应的停车泊位费。
(一)使用固定卡的车辆
1.A类卡:本校公务用车(车主为“湖州师范学院”或“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免收卡费和停车泊位费。本卡长期有效,更换车辆时需到保卫处进行登记,车辆报废时需交回本卡。
2.B类卡:本校教职工(含外聘教师和离、退休人员)用车,实行“一人一车一卡”,免收卡费和停车泊位费。本卡长期有效,更换车辆时需到保卫处进行登记,调离学校(或合同到期)需交回本卡。
3.C类卡: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租用校内场地经商人员、为校内单位提供供货等服务人员的车辆,办理固定卡收取卡费40元,停车泊位费300元/年•车。
4.D类卡(储值卡):参加本校各类非脱产学习、健身运动等人员的车辆,收取卡费40元,每天8时至22时进入校园超过30分钟的车辆,收费2元/次•车;22时至次日8时,参照临时卡收费标准执行。
凡未办理固定卡的机动车辆均按临时车辆计费标准收取停车泊位费。 
除学校公务用车外,其他大中型车辆一律不得申领固定卡。
(二)使用临时卡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军车(含武警车辆)、邮政、环卫、运钞等车辆进出校园,免收停车泊位费。
2.因执行公务、来校联系工作、经学校批准在校内举办会议和应邀参加校内单位举办的活动(商业性活动除外)进入校园的外来机动车,以及临时(短期)施工的工程车辆,相关单位为该车辆提供专用票据(专用票据由保卫处配给)。车辆进校时领取临时卡,离校时交回临时卡和专用票据。
3.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讲座、培训、考试、体育运动等有偿活动,组织者需在活动开展前2个工作日内向保卫处提出申请并购买专用票据。车辆进校时领取临时卡,离校时交回临时卡和专用票据。
4. 其它临时来校的车辆根据校内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泊位费。
(1)小型车:停车半小时以内免费,停车31分钟~5小时,5元/次•车;停车时间5小时以上加收5元/次•车。停车过夜(当日22:00时至次日8:00时)加收10元/次•车。停车24小时以上,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2)大、中型车:按小型车的双倍停车泊位费收取。需要在校内停车过夜的须经学校保卫处审核批准,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保卫处为每个单位每年度发放定额专用票据,对外联络较多的单位及无偿大型活动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保卫处按需配给。其它情况超过限额需向保卫处购买,每张票据收费2元。每张票据限用一次,免收当日8时至22时停车泊位费,22时至次日8时参照临时卡收费标准收费,特殊情况除外。
(三)以上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制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以上收费标准亦做相应变更。
三、固定卡的申办
申请办理固定卡,应按规定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智能交通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等信息可从保卫处网站下载或查询。
四、智能交通卡的管理
(一)进入校园的车辆,需按要求规范通行和停放,对不配合交通管理和乱停放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协同交通管理部门采取锁车、拖车等措施,相关的费用由车主自负。
(二)各类固定卡仅限于申请人在准驾车辆上使用,车辆变更时应主动到学校保卫处重新登记备案。
(三)各类收费固定卡包年期满后自动失效;若继续使用,须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否则按临时车辆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泊位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依其严重程度采取撤销固定卡的使用权、取消违法违规人员办理固定卡的资格等措施,违法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使用欺骗手段办理固定卡;
2.固定卡转借他人使用;
3.伪造或变造我校各类智能卡及私下出售、出租各类智能卡。
(五)智能交通卡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人为因素除外),可以免费更换。
固定卡遗失、损坏需重新办理者,原卡注销申请新卡,需交新卡工本费40元。
临时卡遗失者,出校门时除按规定缴纳停车泊位费,另收取临时卡工本费10元。
(六)学校向车辆使用人收取停车泊位费,只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承担车辆及车辆内物品损坏及失窃的责任。
五、本细则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