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切实消除电动车不当使用引发的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湖州电动车 “严管十条” 新规》等法规制度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无牌电动车、“僵尸车” 清理工作
(一)清理对象
校园内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以及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无气或爆胎、落满灰尘且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以下统称“僵尸车”)。
(二)集中停放与标识要求
本次专项清理涉及的待核查车辆,将统一集中停放至东校区田径场西北侧指定区域;若您有未上牌的新购电动车,或长期停放但仍需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在车辆明显位置张贴“请勿清理”标识,以便工作人员甄别;无法通过正规渠道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车主须在本次清理行动启动前自行清离校园,逾期未清离的将按无主车辆处理。
(三)车辆认领与上牌要求
若您的车辆被误纳入清理范围且仍需继续使用,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前往东校区明达楼118办公室办理认领手续;尚未完成上牌的合规电动车,车主需尽快到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确保合法合规使用;本次清理车辆的时间:2025年10月18日、10月19日。
无法通过正规渠道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车主须在十一放假期间自行将车辆移出学校。
被误清理车辆认领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未认领的车辆将被视为无主车辆,学校将依法依规统一处理。
二、非机动车行驶与停放规范整治
(一)骑行行为规范
针对骑行电动车带人、骑行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处将采取以下措施:对违规人员进行现场交通安全教育,明确违规危害及整改要求;登记违规人员个人信息,安排其参与校园交通志愿者执勤服务(具体时间由安全保卫部统筹);违规人员名单将同步反馈至所在学院(单位),由所在学院(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理。
(二)停放秩序规范
所有非机动车须停放在校园内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将被锁车;被锁车辆车主需在每日下午 16:00 前,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前往安全保卫部办理解锁手续,领取车辆;对违规停放车辆的车主,安全保卫部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登记信息,同时安排其参与交通志愿者执勤,违规名单同步交由所在学院(部门)跟进处理。本次停放秩序重点整治区域为:全校公共教学区域。
各学院、各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本单位门前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及时劝阻、纠正违规停放行为。
三、违规处理与关联要求
师生员工的电动车违规记录,将纳入所在平安校园创建评比指标,同时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挂钩。
请全体师生员工高度重视,自觉遵守校园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部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