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瓶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3667

各部门、二级学院、广大师生:      

今年3月,德清县和吴兴区接连发生因电动车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近期保卫处在校园安全巡查中也发现多起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防止因违规停放、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确保安全距离。严禁在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室内等区域停放。

二、电动车应在室外专用充电桩处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私接电线、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室内区域充电。

三、加强电动车日常车况检查,规范电动车安全使用。   

请大家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将和公安进行联合检查,发现违规充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进行通报。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车主本人承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于今天起执行,各电动车车主务必要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相互监督,共同营造平安的工作环境。

校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