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离校温馨提示
1. 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离校,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和宿舍逾期留宿过夜。人离开寝室时一定要锁好门,关好窗,确保财产安全。
2. 各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离校各项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学生安全顺利离校。
3. 学生回家心切,买票时请在正规购票点及官方网站购票,防止受骗。同时,一定要乘坐合法车辆。
4. 毕业生的旧电动车禁止在校内转让。
二、户籍办理事宜
今年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按照以下具体要求开展工作:
1. 请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户籍迁出数据(表格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 迁往工作单位的,要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填写;迁往原籍的,填“迁回原籍”即可。
3. 填写完成后,要求学生亲自签字确认!上报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4. 毕业生户籍原则上不得留在学校。
5. 办理时间:5月15日-7月6日。
6. 办理地址:保卫处(东校区明达楼118室)。
联系人:冯建军,电话:2321143
湖州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