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52号精神,加强排查和消除用电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校园稳定,特安排此校园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
学院和部门自查时间:5月22日-5月30日
学校检查时间:5月31日-6月1日
二、参加人员
组 长:陈亚民 副校长
组 员:李雁冰 龚景兴 杨 洁 朱全德 胡文军 黄宪伟
朱小芳 朱 静 夏秀琴 沈彩万 徐宏伟 鲁海峰
刘世峰 (注:各学院和部门负责人在点上等)
联络员:冯建军(691951)
三、集合地点
明达楼大厅(8:30准时出发)
四、检查路线
数字图书馆→生科院实验室→32号教学楼地下创业园→信工学院实验室→东校区食堂→充电桩→后勤员工宿舍→25幢学生公寓→商铺→留学生→档案馆→校史馆→高配房→理学院国家千人实验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五、主要检查内容
重点对充电桩、电风扇、店面等重点部位用电安全进行隐患排查。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先自查整改,检查组一周后深入现场关键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限时进行整改落实,要及时跟踪落实整改进度。
湖州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