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无牌电动车、僵尸车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10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湖州电动车“严管十条”新规》和《校园内文明通行规范》, 为创建优美、整洁、和谐的校园秩序,学校保卫处将对校园内无牌电动车、废旧电动车和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理对象:校园内违规无牌无照,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无气、爆胎、落满灰尘的自行车和电动车;
     2.集中停放区域:东校区田径场北侧;

     3.如近期新购买车辆并且可到车管部门上牌的,或长期停放但仍需使用的车辆请在显眼位置贴上“请勿清理”字样;

     4.若被清理车辆可以上牌的或仍需继续使用的,请自行前往集中停放处进行车辆认领,并与保卫处联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前来领取车辆;

     5.无法登记上牌车辆在清理开始之前,可自行清出校园。

     6.学校于7月10日集中清理了一批僵尸车(详见保卫处官网发布的《关于清理校园僵尸车的通知》),现拟将这批车辆清出校园,请车主携带电动车、自行车购买凭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前往集中停放处(东校区体育场北侧)认领车辆,截止时间11月26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如逾期未领,将按无主车辆处理。
     集中清理车辆开始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请还未上牌的尽快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被清理车辆认领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逾期将视为无主报废车辆,保卫处将统一进行处理。



     湖州师范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金老师(东校区明达楼118室)
     电话:(0572)2321060

     湖州学院联系人:孙老师  (西校区明知楼617室)

     电话:(0572)232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