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34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因不当使用电动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自10月20日起,学校联合交警对校园内电动车骑车带人和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整治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不定期)

 1.骑车带人:现场接受安全教育,观看视频、抄写《校内电动车文明通行规范》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放行,并通报到相关学院,作为学院年终平安校园考核扣分依据;

2.车辆乱停乱放:做好登记;

3.共享单车:对违规账号进行封号1个月处理,后续如再次违犯,将永久封号;

4.对于查处的学生,将汇总名单交由学生处和相关学院做进一步处理,学院将处置过程形成书面纸质材料盖章后交保卫处留档。

5.后续会不定期进行整治,一经查处,将按照以上流程进行处置。

现场处置过程大约20分钟,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学生,遵守规则,文明出行。若执意违法,因此造成的上课迟到等后果,责任自负。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一周后,车主凭车辆购买发票和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到保卫处校园秩序管理科室(明达楼118办公室)办理车辆领取手续。

 

安全稳定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9日